【法规】应该支持堕胎吗?支持和不支持的理由都有哪些?

【法规】应该支持堕胎吗?支持和不支持的理由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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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个切入点婚姻,宗教,女权等。嗯,最重要的还是人权和自由。

  用因果报应将复杂问题简单化的确是一个很省心的方法,但既然决定要讨论这个对与错的问题,还请别这么偷懒好吗。 考虑一下,首先我们想要讨论的问题是堕胎算杀人吗? 我支持堕胎不算杀人这一观点,孕妇不心流并非过失杀人,怀孕期间查体时发现胎儿有无法治愈的缺陷后,选择流这也不是杀人,更不是歧视残疾人。 另外,一个人想要去堕胎,仅从这点看你无法判断其人品如何。

  以前农村穷不避孕,或是只想要儿子,生下的孩子不想要就弃,这是杀人。

  仔细想想,避孕套的发明者,他发明的杀人机器风靡全球,是不是每卖出去一片,他就得在地狱里滚一次油锅呢?

  不赞成无准备怀孕,不仅针对女性,也针对那些不要逼脸为了爽不带套的男的。

  紧急避孕药对女性身体伤害极大。

  但如果意外怀孕了,女性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流,我支持。

  人家自己的子宫人家愿不愿意让里头有西轮得着别人逼逼吗。

  不知道算不算重复答题,过去答过一个类似问题,复制粘贴大法了。

  第一部分,直接回答问题

  事实上没有人会喜欢堕胎这件事,尤其是当你看到堕胎的器具和画面之后,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有本能的厌恶,这是非常正常的。但人做事的特点就是眼不见为净,一个事情很残酷,没有关系,你只要让大家看不见,大家就没意见了。屠宰场的场景令人厌恶,但真正因此完全吃素的人是很少的;堕胎也让人不快,但在现实生活压力面前,多数人还是在不看的保护下选择了妥协。


    第二部分,我的私人project,我只是希望做一点点功课,然后在堕胎话题下找一个关注数最多的提问,把结果存过,以下内容和本问题不完全相关。前4部分是数据和简单评论,5,6两部分是正反理由的简单总结,最后是表态。数据主要源为CDC,NAF和AGI。

  1,美有关于堕胎的基本数据

  因为美的数据容易获得,就选取了美作为例子,如果有哪位能查到的数据,欢迎补充。2011年在美进行的堕胎有大约100万起。按照州进行统计,最高数据自加利福尼亚,纽约和弗罗里达;最低数据自怀俄明和南北达科塔。美人接半数的怀孕不在自己计划之内,其有四成以堕胎结束。全美21的怀孕以堕胎告终。

  2,谁在堕胎?在2011年,全部堕胎手术,有85.5是针对未婚女性的。美未婚同居状态的女性占人口比例10,却占据了25的堕胎比例。

  某种意义上讲,自发控制婚前性是防止落入堕胎困境最好的方法,只是看我们个人有没有这个决心,这不是一件做不到的事情,你不需要什么设备,也不需要求助于概率,只要绑好裤腰带,避免自己陷入到一些失控的环境里。这件事只是需要个人对性有足够的了解,对自己的生活和追求有基本的计划,以及对自己有足够的控制力。而高等教育对这三者都有帮助作用,所以有些理论认为高知女性比较不容易落入堕胎处境。但美08年数据显示堕胎者当12.3高未毕业,28.3高学历,39.5本科学历,19.9为本科以上。在一个高等教育相当普及的家,高学历者依然在堕胎。这从侧面说明,高等教育不是针对性问题的。如果在预防堕胎上有赖于教育,那高等教育还不如教会里的属灵教育,因为属灵教育至少是明确涉及性问题的。

  但这样的实行规模一大,也难处颇多。从1996年起,美政府开始对公立学校的综合性教育进行修改,花费5亿美元在各学推行婚前无性教育,力图用传统的手段减少青少年的性行为,以达到减少青少年怀孕的目的。这固然是好的意愿,但是要把人们的观念拉回三十年代,几做梦。今天即使在这个具有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古老家也做不到。今天美86%的公立教育局要求性教育课程必须倡导婚前无性的观点,35%要求性教育课程只讲述婚前无性的观点,另外还有51%的教育局规定 在婚前无性作为首倡的前提下,允许讲述一些避孕和防止性病的知识。只有14%的教育局规定在讲授综合性知识的同时可以把婚前无性作为一个选择。看,美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基本上是在进一步退一步。婚前无性并不是什么新花样。在几百年前的封闭社会这也许很容易做到。问题在于,如今美的青少年一睁眼就可以看到性。无论是电视电影还是书刊杂志电子游戏里都充满了性内容,它已经成了一种消费,人想控制自己还算容易,但想控制别人就难上加难了。在2011年的堕胎手术,53.7的女性是初次堕胎,曾有一到两次堕胎记录的女性占37.1,数目更多的占9.3。在全部堕胎案例,2024岁女性占据32.9,2529岁占据24.9。2011年,15岁以下占堕胎者0.04,但却拥有最高的堕胎率,1000名15岁以下孕妇有817名选择堕胎。黑人女性的堕胎率是白人女性的3.7倍。居住在大城市的女性堕胎率2倍于居住在乡村的女性。有医疗保险的女性堕胎率3倍于没有医疗保险的女性。在所有的堕胎者当,有37认定自己为新教徒,有28认定自己为天主教徒。

  我们可以推论,很多女性选择不堕胎不是因为热爱孩子或有责任感,而是她们连堕胎的条件都没有。如果贫穷的妇女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有足够的知识,有医疗保险,那么她们堕胎的意愿其实是上升的。

  最后一条数据对于基督徒说太过于令人惭愧,我们都很不愿意承认这个现实,但是如果教会能管好主内的姊妹,那美堕胎业就可以日暮西山了。令人惋惜的是,这样的愿景从未实现过,而且在可预测的未里也无法实现。当然美因为基督教背景,所以挂名基督徒众多,有这样的数字也未尝不可理解。对于的基督徒说,信主需要克服太大的压力,大到去挂一个名根本就是不值得的。或许基督徒的数据会比美同仁好看一些,我个人希望是如此。

  3,堕胎原因

  主要原因为强奸及乱伦受害者1母亲患有疾病无法分娩3胎儿有潜在健康隐患3无法负起养育责任21孕妇年龄太11父母授意堕胎0.5二人关系有障碍,避免单亲家庭12另一半授意堕胎1孩子已经足够多或孩子已经长大8目前经济条件不允许21担心生活巨变16隐瞒怀孕1其他3

  强奸及乱伦受害者被当做支持堕胎的重要理由之一,但其实只有百分之一的比例。大多数的堕胎还是出于金钱时间精力的分配,优先顾到大人,无法顾及孩子。

  4,堕胎与避孕51的堕胎女性在怀孕当月是使用避孕手段的。所以并不是所有堕胎女性都对避孕一无所知,有很多女性是使用了避孕手段的,但由于方法不正确和避孕手段本身的失败率,意外怀孕还是会发生,这不是一个可以简单说杜绝就杜绝的问题。8的堕胎女性从不使用避孕手段。有很多女性因为贫困而不去避孕,她们也同样因为贫困而无法堕胎,她们的路径就是一直生,然后始终贫困。90的有意外怀孕风险的女性在使用避孕手段。口服避孕药是可逆节育措施使用率最高的,有68的失败率。事实上连结扎这种不可逆的避孕措施,其成功率都不是百分之百

  P.S.我发现身边很多女性对口服避孕药完全没有概念,关于口服避孕药的介绍,请看 oral contraceptive pill

  5,支持堕胎的主要理由

  多数支持堕胎的理由是基于现实考虑的,包括堕胎与否是孕妇的权利,没有人能强迫妇女保留腹的胎儿。女性拥有支配自己身体的基本权利,强迫一个女性继续妊娠和分娩是不现实也不人道的。从情境伦理的角度看,如果因为胎儿有先天性的疾病,或父母经济困难时机不恰当,孩子的出生将造成围许多人的痛苦。堕胎可以减少家人社会的重担。美经济学家李维特对1990年代犯罪率降低的原因,提出了他的理论洛伊对韦德案,此案美最高法判定堕胎合法。李维特认为,出生在贫困和恶劣环境的孩童,成年后比较可能会入狱服刑。在洛伊对韦德案后,数百万贫穷且单身的妇女,可以选择堕胎,而不是生下未可能成为罪犯的孩,20年后,这批可能犯罪的群体缩,犯罪率自然跟着降低。李维特采用了比较统计分析法,显示在洛伊对韦德案至少早两年就将堕胎合法化的五个州,要比其他45州更早见到犯罪率下降的现象,而且在1970年代堕胎率最高的那几州,90年代犯罪率下降幅度也最大。如果是因为强奸或乱伦而造成的怀孕,为了避免增加孕妇的心理创伤,应该容许堕胎合法化。堕胎若不能合法化,将造成许多孕妇为了非法堕胎而面临生命的危险。如果堕胎不合法,那么的计划生育政策将会失去一个重要的实行手段。

  6,反对堕胎的主要理由

  一,在不考虑基督徒身份的状况下,有主要几种推论方式,包括

  论证A

  一假设胚胎在刚受精那一剎那已经是人

  二推论

  1胚胎是人

  2堕胎是杀人

  3杀人是道德上错误的行为,因此,堕胎是道德上错误的。

  批评首先假设可能错误,有些人认为受精卵不是人类,他们对人类的定义是一个人作为人的能力。其次杀人在道德上不一定是错误的,人类在战争进行杀戮常常可以得到正名,而且对方士兵也不是罪大恶极,有时完全是生存之战。即便在圣经,以色列人为迦南地征战,过程也不免杀戮。我们没有人是无辜的,我们的祖先也不是无辜的,我们杀的人其实一点都不少,我们历世历代一直在杀,只是我们选择眼睛不去看罢了,我们的手从都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干净。

  对于批评的批评如果杀人是可以许可的,那么残疾人和有先天疾病的人呢?那么植物人呢?我们能不能因为一个植物人没有没有人类行为能力而杀死他?我们能不能因为祖先野蛮就变得和他们一样野蛮?

  论证B

  一假设有胎动反映的胎儿已经是人或是12,或是24,总之人们还在打

  二推論

  1任何人皆有生存权

  2符合一定条件的胎儿是人,所以有生存权

  3女人拥有处置自己身体的权利

  4生存权比处置身体的权利重要且迫切,因此,应优先保护胎儿生存权。

  5但当母亲本人的生命受到威胁时,应该优先保护母亲,因为母亲生存是胎儿生存的前提条件。

  论证C

  加强版的论证B,认为所有人类的生存权完全等,胎儿也不需要附加条件,所以即便在母亲生命受威胁时,也不可杀死处于任何时期的胎儿。

  二,作为一个基督徒,我还是有责任引一些经节,让大家知道圣经对此不是没有表态,虽然此部分对非基督徒几乎无参考价值

  l 生命自受孕开始,耶利米书第一章五节我未将你造在腹,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作列的先知。路加福音第一章四十三至四十四节我主的母到我这里因为你问安的声音一入我耳,我腹里的胎就欢喜跳动。又罗九11这几节经文指出,远在出生前,神已把胎儿看作完全的个体。

  l 胎儿不是一团细胞。诗篇第一三九篇十五节我在暗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

  l 胎儿和婴孩应一视同仁。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二十二节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堕胎应译作早所用指胎儿的字,原是Yeled,与孩甚至少年人都是同一个字。

  l 路加福音第十八章十五节耶稣吩咐门徒,要让孩子到他那里,并说因为在神的,正是这样的人。表明他重视孩,视他们如成人一样。

  l 圣经多次禁止杀人,出埃及记第二十三章七节因我必不以恶人为义。参出二十13申五17在诗篇第一二七篇三节更说儿女是耶和华所赐的业。所怀的胎,是他所给的赏赐。

  7,表态

  我作为一个基督徒,当然应该表态反对堕胎,这是很简单也很政治正确的事情,我可以信口开河。但反对堕胎的表态,远不是一个一棒子打死的问题,它至少涉及两个不同的层面一个是你自己的个人选择,一个是你理想的公政策。反对堕胎不等于反对计划生育,计划生育的手段很多,堕胎只是其一个。我反对堕胎是出于道德考虑,而反对计划生育是因为计划生育对人口比例有负面的影响,我虽然都反对,但这两件事有必要分开聊。

  对于个人选择一部分,我自然不会选择堕胎,通过避免婚前性,堕胎的几率就可以大大降低,加上避孕措施的使用,又可以降低一部分,就算发生了婚内的意外怀孕,最坏的结果就是全家人勒紧裤腰带,想那天上的飞鸟而不去忧虑。再说弟兄姊妹之间还可以有一些扶持,这就使得我们自己的处境不会严峻到要打胎的程度。我们能做的不是拿那个最坏的状况考验自己,人是经不住考验的,最好的方法是不要让那个最坏的状况发生。

  作为公政策,堕胎问题就一下子变得极其复杂,不是一个符合圣经就可以了事的。如果我们立法禁止堕胎,紧接着的问题就是,那些无法被妥善抚养的孩子怎么办?母亲可能15岁,可能没有钱,可能患有精神疾病,孩子可能生下没有父亲,可能一出生就面临家庭暴力,甚至这个孩子可能是强奸生的后代。这时把孩子塞到生母手里对母子都不是负责的做法。一个学女生一旦怀孕,又没有及时做堕胎手术,那么她基本上就无法在学校继续呆下去了。拿不到高毕业文凭,这个女孩子一辈子基本上就没有多少指望了。很少有雇主愿意雇佣没有高毕业文凭的雇员。即使有个工作,报酬绝对是在最低工资线上徘徊,一出家庭悲剧马上就要上演。

  出路有几个,一个是个人收养,鼓励不孕不育的家庭收养孩子,也鼓励教会的夫妻收养孩子。但问题在于你能动员出多少这样的家庭?在其又有多少符合极其严格的收养家庭标准?每年堕胎的缺口在美是一百万,我们能不能找出一百万个家庭容纳这些孩子?退一万步讲,即便真有一百万个这样的家庭,这个政策执行起需要多大成本?这个成本谁支付?有多少人愿意为这些素不相识的胎儿多交一笔税?对于那些有健康问题的儿童呢?我们当有谁愿意承担日后巨额医疗费用的代价,去收养一个毫无血缘关系的病孩子?

  第二个出路就是家养,当我们动员不出足够的家庭,那就只有寄希望于孤儿,但是孤儿到底能不能培养出健全的公民,这个问题很多人到现在都是存疑的。在我们一直打胎的状况下,孤儿常常尚且顾不到每个孩子的需要,如果我们把那些本被堕胎的孩子全都放在孤儿,其数量必然暴增,那我们怎么保证这些孩子能得到合适的对待?而且成本问题同样存在,孩子放到家庭里,其实是最经济的做法,越是放到孤儿,越是家大包大揽大福利,里边的浪费和分配不公,寻租状况就越多越复杂,这绝对不是很多自由主义者希望看到的。

  最后的最后,我能在无奈给出的结论只能是,个人层面我鼓励大家珍惜生命,防止自己陷入堕胎的麻烦;但在家层面,两个出路都是很难走的,如果一个家没有后续这些支持条件,那立法禁绝堕胎确实也是不合适的。

  参考资料

  Facts About Abortion U.S. Abortion Statistics

  The Case Against Abortion Common Objections

  Reasons given for having abor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

  第96课 堕胎问题面面观/道辉

  倫理角度 新眼光看生命

  Christian Life Resources

  编辑于 20150524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哎,都了,就说几句吧。

  在,就别提回答问题的切入点里包括宗教。你问问上床之前的未婚男女有没有背过段佛经,可兰经或者圣经助兴的。上床不讲宗教,有孩子了要打掉了讲宗教,这不是搞笑么?

  看到前面有人用美的数据分析这个事情。咱们美归美,归吧。美的情在不适用。分析他们家可参考的意义有限。几年前,我在肯塔基州,两派的人都拉过我回答这个问题what do you think about abortion。可能因为看的出,我是外人吧,想知道外人的态度。我当时也没回应,主要是不知道说什么。说支持一边,肯定会引起另一边的argue。低着头走了,后发现第二天学校保守派报纸上说,亚洲留学生都觉得打胎不人性,不忍回答 !和美都喜欢搞大新闻啊。

  如果从女权主义回答。我理解的女权,是权。是大家一起商量。当然,一些特例,比如是强奸犯的孩子,得完全参考女性自己的意见。毕竟自己的身体,自己决定。

  从个人经验讲,从成年后18后的十年,身边总有些哥们借钱的理由之一是女朋友有了。时候是先借300500顶下,20多岁是先借个30005000的营养费。从这点上说,经济确实在发展啊,这十年。现在到了30多,没人问这个事情借钱了,一方面证明我们确实过了孕龄期了,一方面证明未婚男女确实比较面临这种严重的问题。

  说句良心话,我一直觉得这个事情是个个人的事情,不应该是别人比如道德舆论干预的。女性爱这个孩子,自己生下就好了。如果她自己不想生,那就由着自己。别扯什么上帝。未婚妈妈过的不好,生活质量不高,上帝可不管这个事情,不会给这个未婚妈妈免费的面包。倒是经常看到有些离异的单身妈妈生活过的很辛苦。

  人权和自由? 不想讨论这个,别往高大空的领域里扯。就看这个孩子是怎么怀上的。具体事情具体分析。打掉了一个强奸犯的孩子,是不是算侵犯了强奸犯的精子的人权了? 或者,是很贫穷的父母,他们觉得孩子出生就得当社会底层,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也许,这对逝去的生命,也是负责的行为。

  别人打胎或者保胎?为什么要听我们的意见?

  不支持。

  例外情况下支持

  这个胎儿堕胎是因为他人的罪恶而生的比如qj,比如被遗弃,比如怀孕后丈夫变坏了。

  这个胎儿带有无法治愈的遗传病或先天缺陷。治疗费承受不起也算

  我虽然希望家能立法禁止随便堕胎,但是我们在婴儿托管还有托管幼儿园方向并没有让人满意放心,所以很多妈妈的确会面临孩子事业的两难问题。这一点也不能完全的怪那些妈妈,从整个社会而言我们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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